原创 迎江:医药代表伙同患奇米四色者骗保,被判刑

本文转自:安庆日报本报讯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“看病钱”“救命钱”,但总有些人动起“歪脑筋”,心存侥幸,谋取不法之利。

被告人严某某案发时系某医药有限公司医药代表,负责推销该公司用于治疗肺癌的药品甲磺酸奥希替尼片。该药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的医保报销条件是相关基因检测结果为阳性。患者边某某、吴某某(已病故)被诊断为肺癌,严某某于2020年8月、12月联系检测机构先后为二人做基因检测,结果阴性。严某某明知上述用药政策,为使患者通过医保报销开药,将二人的检测结果篡改为阳性。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,患者边某某、吴某某用严某某编造的阳性基因检测报告通过医保报销 开药,造成医保基金支出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。

迎江区检察院以严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。近日,经法院审判,医药代表严某某篡改检测报告,联合患者骗取医保基金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。 (通讯员 张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