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创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赠与“情人”4日韩免费手机手片3万,法院:全额返还

来源:极目新闻极目新闻记者赵贝通讯员苟海林向亚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将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第三者,这种赠与行为是否有效?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?近日,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,判决全额返还赠款。2018年赵某与钱某登记结婚。2020年,钱某在婚姻存续期间,与孙某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。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,钱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、节日发红包等形式,累计赠与孙某钱财43万余元。赵某发现后,遂诉至法院,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,并要求孙某返还全部财产。

法条链接承办法官经过释法明理,孙某表示将尽快筹集款项并退还财产。数日后,孙某将43万余元成功退还给赵某。承办法官介绍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除有特殊规定外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应归夫妻共同所有。本案中,钱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孙某不正当交往,违反夫妻忠实义务。未经赵某同意,钱某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给孙某,更是侵害了赵某的财产权利,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,这种赠与行为于法无据,应属无效,孙某取得的财产应全部返还。